本子公司常务监事会及全体人员常务董事确保本报告书文本不存有任何人不实记述、不实申辩或是关键性申辩,并对其文本的准确性、准确度和准确度分担民事责任。
关键文本提示信息:
●作价重新当期
A股作价钱款增量0.08元(下同)
物主后作价钱款增量:对个人小股东和股权投资顾问股权投资公募基金暂不免交对个人所得税,作价派发钱款增量0.08元,待前述受让优先股时按认购时限排序应缴。符合要求境内外政府机构股权投资人(QFII)和澳门消费市场股权投资人按10%所得税所得税所得税,应缴作价派发钱款增量0.072元。其它政府机构股权投资人和公众股小股东,其所得税另行交纳,作价派发钱款增量0.08元。
●有关年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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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化派息送转:否
一、透过重新分配计划的小股东会蕨科角和年份
云南宝胜股权股权有限子公司(全称子公司)此次利润重新分配计划经子公司2022年5月11日的2021年本年度小股东会表决透过。
二、重新分配计划
1.派发本年度:2021年本年度
2.调迁第一类: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股权投资顾问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股权投资顾问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子公司上海分子公司(全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子公司全体人员小股东。
3.重新分配计划:
此次利润重新分配以计划实行前的子公司总股本421,432,670股为基数,向全体人员小股东作价派发钱款增量0.08元(下同),共计派发钱款增量33,714,613.60元(下同)。
三、有关年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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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重新分配实行办法
1.实行办法
子公司所有小股东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小股东。除子公司另行派发第一类外,其它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增量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子公司透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股权投资顾问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股权投资顾问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小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股权投资人可于增量派发日在其指定的股权投资顾问营业部领取钱款增量,未办理指定交易的小股东增量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子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另行派发第一类
钱款增量由子公司另行派发第一类为:国网云南省电力子公司、遂宁兴业股权投资集团有限子公司、遂宁金源科技发展有限子公司。
3.物主说明
(1)对于持有子公司优先股的对个人小股东和股权投资顾问股权投资公募基金,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关于上市子公司股息增量差别化对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关于股权投资顾问股权投资公募基金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8〕55号)等有关规定,子公司派发股息增量时,暂不免交对个人所得税,作价派发钱款增量0.08元。待对个人小股东和股权投资顾问股权投资公募基金受让优先股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子公司根据其认购时限(指对个人和股权投资顾问股权投资公募基金从公开发行和受让消费市场取得子公司优先股之日至受让交割子公司优先股之日前一日的持有时间)排序应缴,由股权投资顾问子公司等股权托管政府机构从对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结算上海分子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子公司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子公司,子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交纳。
具体前述税负为:对个人小股东和股权投资顾问股权投资公募基金认购时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增量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前述税负为20%,作价前述派发钱款增量0.064元;如其认购时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前述税负为10%,作价前述派发钱款增量0.072元;如其认购时限超过1年的,暂免征收对个人所得税,作价前述派发钱款增量0.08元(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所得税计征对个人所得税)。
(2)对于持有子公司优先股的符合要求境内外政府机构股权投资人(QFII),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增量、利息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由子公司按照10%的所得税所得税企业所得税,作价前述派发钱款增量0.072元。如有关小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增量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股息增量后另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3)对于透过沪港通持有子公司优先股的澳门消费市场股权投资人(包括企业和对个人),其钱款增量由子公司透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子公司按优先股名义持有人(澳门中央结算有限子公司)账户派发,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关于沪港优先股消费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的规定,由子公司按10%所得税所得税所得税,作价前述派发钱款增量0.072元。对于澳门股权投资人中属于其它国家税收居民且其所在国与中国签订的税收协定规定股息增量所得所得税低于10%的,企业或对个人可以另行或委托所得税义务人,向本子公司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应按已征税款和根据税收协定所得税排序的应纳税款的差额予以退税。
(4)对于其它政府机构股权投资人和公众股小股东,其所得税另行交纳,作价前述派发钱款增量0.08元(下同)。
五、有关咨询办法
股权投资人就此次合法权益调迁事宜可向子公司咨询。
联系部门:常务监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825-2210081
特此报告书。
云南宝胜股权股权有限子公司常务监事会
2022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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